天尊地卑·「神道设教」五十五

「神道设教」五十五

《彖》辞说:「圣人以神道设教,而天下服矣。」这句话大有深意。「神」、「道」之所以成为「教」,一方面是因为本身有传达知识的便利。另一方面,其作用也不是为了天下「服」,而是为了天下「信」,天下「知」。
「一阴一阳之谓道」与「阴阳之胃神」,或者「阴阳不测之谓神」,是两个十分经典的例子,可以用来深度揭示元素的动静两种状态的本质区别。
一方面,元素静态的典型代表是「一阴一阳」。有各种可能的解读:一个阴或一个阳,一个阴和一个阳,一于阴或一于阳,一于阴和一于阳。原义是一个阴或一个阳。
《系辞》说,「易」演绎到最后,整个世界安静下来,且呈现出只有一个单一元素的结果,这就是「道」。就是所谓的「易有太极」。也就是「人」生活在其中的现世界。
说「易」或者「太极」或者现世界是「一」。也是一种场合说法。因为只有这一个现世界,我们觉得它是实体,所以它是「一」。也就是说,「一」是什么样子,其实是天生的。
「得一」的说法同样讨巧。因为现世界是「一」,也就是「爻」是「一」。虽然心知肚明,「爻」是生出来的,但是因为只有这一个「一」,当然不能说生,只能说「易有太极」。
所以,就现世界而言,「道」是静态的「一」。流行的称名也是「阳」,实际上应该称名「易」。就易理而言,「道」是静下来的一个「阴」或者一个「阳」。本质上同样是一个「简」或者一个「易」。
「阴阳之胃神」与「阴阳不测之谓神」,多一个或者少一个「不测」,影响并不大,只要明确「阴阳」特指动态就足够了。只是这个动态,不仅仅指元素的动,还包括元素属性由此及彼的变。更主要也更本质的指向,是后者。
《系辞》专门创造出「变动」这个词来描述「爻」,意思是说,「爻」的「阴阳」变化,是一个由此及彼的过渡。
站在「极」的立场,当然是「裂变」在先。本质上,「极」的内部构成由「善」裂变成一个阴或者一个阳。形式上,「极」的属性由「刚」或者「柔」,变成「阴」或者「阳」。内因决定外因。先本质裂变,后属性过渡。
站在「爻」的立场,则没有「裂变」。只有底层的「爻」,属性由此及彼的过渡。只「变」不「动」。但是推而广之,视界扩大到「极」到「卦」,则是动。二者同时属性变化。「变」在先,然后「动」。本质「变」,形式「动」。内在「变」,外在「动」。
「阴阳」由此及彼的过渡,《易经》叫「变动」,并且称名「神」。「道」与「神」的主要区别,在于「道」是相对于「极」而言的,也就是相对于旧世界或者说元世界而言的。「神」则是相对于「爻」、主要是结果而言的,也就是相对于新世界或者说现世界而言的。
总之,「道」是形式,有可见的「生」与「被生」。而「神」是本质,全程潜动,只有能量,没有躯体。

天尊地卑·不可方物五十四

不可方物五十四

寅、「爻」:
「爻」分狭义和广义两种,也可以表达为专有意义和拓展意义的区分。
狭义的或者说专有意义的「爻」,特指前面说的、那个动态的「极」里面的底层的存在。
广义的或者说拓展意义的「爻」,指的是「六虚」的所有元素,不论是否真正的动态。
卯、「等」:
「等」同「类」与「群」,也有「级」的意思。这里主要是类。「爻」有类别不言而喻。比如阴阳属性,「一阴一阳之谓道」可谓天然自带类别,就是爻有雌雄,物分乾坤。
这里刻意用「等」来表达类似「类」、「群」的意思,是区别对待。关于「爻」,用「等」更容易联想到相关的「等级」。《周易》就一头扎进了这个陷阱。「爻位论」是不折不扣的误入歧途。
另外,「类」与「群」以及「等」同义,不妨碍「爻」与「方」与「物」的区分。实际上,这种区分,更多的是视角的不同而导致的感知上的差异。
辰、「物」:
「物」是「爻」的另一个称名,本质是一样的。主要的区别,凡称「物」,就必然不是只有一种,「物」天生自带类别差。换句话说,「物」是对不同类别的存在的合称。
而「爻」则是无差别的统一称名。也就是说,「爻」是全部,是整体,必然包含「物」。但不能反过来,称「物」为「爻」。因为「物」是局部,是内容,是细节。
在更广泛的视角,「爻」应该是唯一的。比如整个的世界,理论上就是一个「爻」。而这个世界的全部组成内容的集合,全部都是「物」。
巳、「杂」:
进展到这里,「杂」的含义应该不言自明。因为「物相杂」是实情,有目共睹,就是诸多物种混杂在一起的样子。
「六爻相杂」与「周流六虚」是显见的冲突。前者混乱而后者有序。所以「六爻」的「杂」并非混乱。而是说真正的「爻」与借用称名的「爻」混杂在一起,看起来不分彼此,混淆了骨子里的原则区别。「爻」是真正的主角,是这个世界演绎的动力源。其余的不过是假借「爻」的名头,跟着「爻」打秋风,当拉拉队而已。
午、「文」:
「在天成象,,在地成形」就是「文」。一幅杂乱无章的立体画。随视界的变化无限大,或者无限小。无穷无尽。
所以「文」不仅仅描述「物」,也可以描述「卦」,描述「爻」,甚至整个世界。例如「天下之文」。
这些后缀解释各有所向。共同的目标是怎样合理的解读「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」。同时也人为的淡化「神无方而易无体」的命题。
「神无方而易无体」凭借「神」与「易」的强对比,确立了「方」与「体」的对应。这种对应关系,与「方」与「物」的对应基本相同,但更加凸显了「虚」、「实」之分。
也就是说,一系列的后缀解释,虽然不会让人误以为「方」和「物」是一回事。但是其间的区别势必有所模糊。至少留下了这样的影响:「方」与「物」存在共性,没有本质不同。

天尊地卑·爻即是物五十三

爻即是物五十三

乙、物是时。
《系辞·下》第九章「易之为书也,原始要终以为质也。六爻相杂,唯其时物也。」
一方面,物不是「质」。
这个结论,比物是时的结论,更为重要。尽管重要,《系辞》却没有明说,而是潜藏在文字背后。原因在于,这个「质」不可见,甚至不可知,所以只能待人自悟。
另一方面,物唯其时。
这个结论这样来表达,比结论本身更重要。一般关心的焦点,都凝聚在「时物」上,很容易联想到各种应季时鲜。但是,《系辞》的重点在「唯其时」,也就是「正当时」的意思,指的是物的存在,以当下为限,以所见为实。
过去与未来的,不是物。或者倒过来说,物不属于过去与未来。
另外,「六爻相杂」,与后面的「物相杂」呼应。如果觉得「六爻相杂」没有办法理解,就可以参照「物相杂」,立马变得简单易懂。
「六爻」和「物」相杂的说法,鱼目混珠。珠只有一枚,就是「爻」。《系辞》明文认定的「爻」只有一个,就是下面要说的「道有变动」,这是唯一的正宗,其它的说法都是扩大化的借用,尤其是「六爻」。
「六爻」是相对于「三极」的对称。如同「三极」的动态,大多数的理解,主要是以其中一个「极」动为代表的。「六爻」当然也不例外。
「六爻」并不表示六个「爻」都是动态。换句话说就是,通常的理解,只要有一个「爻」是正宗,也就是真的变动,那么其余的五个「虚」,也被称之为「爻」。
所以,所谓「六爻」和「物」相杂的说法,更多的是对「爻」和「物」的扩大化的借用。尤其是「物」的相杂,其中并不一定存在《系辞》所明文认定的特定概念的「物」,更多的指的是「物」所在的环境,无穷无尽的死「物」。
回过头再看看「物」是「时」的定义,会发现容易理解了许多。因为「物」仅仅特指真正的「爻」。而那些已经定格在历史的,和尚且等候在未来的东西,是不可能附带有动态这个属性的。因此它们通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「物」,而是「物」的异化,「物」的图示,或者说「物」的概念化。
丙、物是爻。
《系辞·下》第十章「道有变动,故曰爻。爻有等,故曰物。物相杂,故曰文。文不当,故吉凶生焉。」这一段话骨子里是专门的名词解释,是《系辞》惯用的后缀自带解释的典型。这些名词解释包括但不限于:
子、「道」:
这里的「道」,特指动态的「极」之中那个「变动」的一个阴或者一个阳。
丑、「变动」:
「变动」就是动态,但是「变」是「变」,「动」是「动」。是拉郎配。
「变」习惯上与「化」对应,「变」是「进」的象,「化」是「退」的象。例如,「一一」成「一二」是「阳」变「阴」。「二二」成「二一」是「阴」化「阳」。
因此,「动」主要指「善」的状态。所谓「六爻之动,三极之道也」,说的其实就是「三极」动态,成为「六爻」。
「变动」合成一个新概念,特指「爻」的演绎。例如「一一」成「一二」,底层的「阳」成「阴」。「二二」成「二一」,底层的「阴」成「阳」。这些演绎,被特别称名为「变动」。

天尊地卑·天地物理五十二

天地物理五十二

以上关于「天地之数」的数理及其演绎,是「天地之数」作为代码或者说符号的意义之所在。
另一方面,关于天地物理及其演绎。则是「天地之数」作为元素的意义之所在,也是第三章的的主题之所在。天地作为元素,构建的是本世界以及现世界,也就是「三极」以及「六爻」的核心知识点。
「元素」是「天地」的基础属性之一,最贴近人的生活,所以是人理解「天地之数」的一个有效切入点。《系辞》开篇的「天尊地卑」,首先就指向人生活在其中的天地。在这个意义上,「元素」与「物」是可以直接画等号的。
《易经》所说的「物」,与「爻」息息相关。所以《系辞·上》首章推出「物」,接在「刚柔断矣」之后,说明「物」是「卦」动态的产物。但是终其上篇,都无暇单独给出「物」的名词解释。直到下篇的稍后部分,才集中说出了答案,一共三处,用来落实首章的「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」:
甲、物是生。
物就是生命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。《系辞》差不多原文如此。仅仅由于古文的优雅和后人的智障,一个再浅显不过的道理,硬是被歪嘴和尚念歪了。
《系辞·下》第六章说「乾,阳物也;坤,阴物也。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,以体天地之撰,以通神明之德。」明确此处的「乾坤」是生命体。后面还做了四个层次的深度阐述。正是这四个阐述,衍生了误解。
一是「阴阳合德」。
例如《周易正义》的说法:「以阴阳相合,乃生万物」。细节完全正确,但是丢掉了「主角」,没有了对象,所以整体是信口开河。
原文的主角不是「阴阳」,而是「物」,说「物」的特征之一,是「阴阳和合,乃生万物」。差之毫厘谬以千里。
二是「刚柔有体」。
《周易正义》解释是「或刚或柔,各有其体。阳多为刚,阴多为柔也。」错误同上。原意是「物」按照「阴阳」分别,各有其体。也就是物分雌雄。 不明白这一点,说再多都只能是无用的空气震动。
三是「天地之撰」。
《周易正义》对「天地之撰」有详细的解释。「撰,数也。天地之内,万物之象,非刚则柔,或以刚柔体象天地之数也。」好像手拿把攥的样子,其实是不懂装懂。
「撰」是动作,可以翻译成「演绎」。指的是「天」、「地」作为「元素」的动态。也就是说,只与「天」、「地」本尊有关,与「天地之数」没有毛线关系。这是一方面。
另一方面,所谓「以体天地之撰」,说的是「体现」的作用,意思是物的生,体现的是「天地」这两个元素的演绎功能,及其演绎过程。
四是「神明之徳」。
《周易正义》关于「神明之徳」说的相对比较多:「万物变化,或生或成,是神明之德。《易》则象其变化之理,是其《易》能通达神明之德也。」竭力在「生」与「变」两个层面来予以解读。虽不中,亦不远。
所谓「神明之徳」,实际上是「道」、「神」、「生」、「明」四属性的重申。说「天地」两个元素的动态,也就是「生」,除表达「道」之外,还能很好的展现「神」、「生」、「明」。

天尊地卑·世界模型五十一

世界模型五十一

再次,「天地之数」可以完整表达现世界的演绎。
以上是「天地之数」关于「三极」的意义,既然是「数」,当然有比「三极」更基础,更普遍的价值。其中最重要的部分,是表达现世界的演绎。
解锁的契机仍然在「位」的矛盾上。这十个数的「位」,仅仅在涉及「三极」的场合,才成为需要关注的重点。而「天地之数」的真正意义、真实价值,并不限于「位」,更多的来自于数自身的本质与作用。
《系辞·上》第九章介绍「天地之数」,有一个总纲:「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」这是统领「天地之数」的根本法则。「天地之数」的演绎,遵循的就是这个法则。
其一,「五位十数」法则。
「天数五,地数五」不是随便说的,指的是未排列之前的客观存在。只有阴阳各五的两组数,在等待组合,在等待演绎。
其二,「阴阳相得」法则。
五位十数的组合、演绎法则之一,是「阴阳相得」。就是天地相合,成为组合体。
其三,「五位合一」法则。
「合」是根本大法。十个数在五个位上面,浑然一体,合而为一。组成的结果究竟是什么,可以见仁见智。
根据以上三个法则,首先,「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」应该是《系辞》列举的一个例子,表达的是一个与人息息相关的存在。
以前我们讨论过这个话题,将上述组合称为「得一法」。即以地数比天数多一的法则进行组合,结果是平衡的。表达的是一种循序渐进的演绎规律。例如人的「生老病死」。
其次,《河图》的组合方式,即「天一地六天三地八天五地十天七地二天九地四」。遵循的是「空五法」,即天地数值差为五的组合方式,结果同样是平衡的。表达的是虚心稳固与重外滚动的循环扩散的规律。例如宇宙的急剧扩张。
再次,我们还推荐了一种新的组合体。即「天一地十天三地八天五地六天七地四天九地二」。遵循的是「十一法」,即天地数值和为十一。结果也是平衡的。表达了天地之数的最大合力。是一种高度稳定或者说归一的状态。比如「天」、「地」、「人」的彻底归寂。
回过头再细看《系辞》的例举,表达的内容应该是现世界的演绎规律。即从「天一地二」开始,裂变成为「四象」、「三极」,然后再回归新的「天一地二」,完成一个周期的循环。也就是《系辞·上》第十一章的「一阖一辟谓之变,往来不穷谓之通。」
与「得一法」一样,「空五法」和「十一法」也都是一种生命演绎规律的表达。可以尽情放飞想象的翅膀。这就是《系辞·上》第九章所说的:「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。」
所谓「成变化」,说的是「天地之数」对生命存在状态的决定性意义。不同的组合方式,形成不同的组合体,成就不同的生命以及生命成长过程。
所谓「行鬼神」,「行」是要点。所「行」的内容,是「阴阳不测之谓神」。也就是「天地」两种属性「天地之数」的组合,变化多端,往复无常。演绎成这个世界无穷生命的丰富多彩,灿烂辉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