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尊地卑·天地物理五十二

天地物理五十二

以上关于「天地之数」的数理及其演绎,是「天地之数」作为代码或者说符号的意义之所在。
另一方面,关于天地物理及其演绎。则是「天地之数」作为元素的意义之所在,也是第三章的的主题之所在。天地作为元素,构建的是本世界以及现世界,也就是「三极」以及「六爻」的核心知识点。
「元素」是「天地」的基础属性之一,最贴近人的生活,所以是人理解「天地之数」的一个有效切入点。《系辞》开篇的「天尊地卑」,首先就指向人生活在其中的天地。在这个意义上,「元素」与「物」是可以直接画等号的。
《易经》所说的「物」,与「爻」息息相关。所以《系辞·上》首章推出「物」,接在「刚柔断矣」之后,说明「物」是「卦」动态的产物。但是终其上篇,都无暇单独给出「物」的名词解释。直到下篇的稍后部分,才集中说出了答案,一共三处,用来落实首章的「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」:
甲、物是生。
物就是生命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。《系辞》差不多原文如此。仅仅由于古文的优雅和后人的智障,一个再浅显不过的道理,硬是被歪嘴和尚念歪了。
《系辞·下》第六章说「乾,阳物也;坤,阴物也。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,以体天地之撰,以通神明之德。」明确此处的「乾坤」是生命体。后面还做了四个层次的深度阐述。正是这四个阐述,衍生了误解。
一是「阴阳合德」。
例如《周易正义》的说法:「以阴阳相合,乃生万物」。细节完全正确,但是丢掉了「主角」,没有了对象,所以整体是信口开河。
原文的主角不是「阴阳」,而是「物」,说「物」的特征之一,是「阴阳和合,乃生万物」。差之毫厘谬以千里。
二是「刚柔有体」。
《周易正义》解释是「或刚或柔,各有其体。阳多为刚,阴多为柔也。」错误同上。原意是「物」按照「阴阳」分别,各有其体。也就是物分雌雄。 不明白这一点,说再多都只能是无用的空气震动。
三是「天地之撰」。
《周易正义》对「天地之撰」有详细的解释。「撰,数也。天地之内,万物之象,非刚则柔,或以刚柔体象天地之数也。」好像手拿把攥的样子,其实是不懂装懂。
「撰」是动作,可以翻译成「演绎」。指的是「天」、「地」作为「元素」的动态。也就是说,只与「天」、「地」本尊有关,与「天地之数」没有毛线关系。这是一方面。
另一方面,所谓「以体天地之撰」,说的是「体现」的作用,意思是物的生,体现的是「天地」这两个元素的演绎功能,及其演绎过程。
四是「神明之徳」。
《周易正义》关于「神明之徳」说的相对比较多:「万物变化,或生或成,是神明之德。《易》则象其变化之理,是其《易》能通达神明之德也。」竭力在「生」与「变」两个层面来予以解读。虽不中,亦不远。
所谓「神明之徳」,实际上是「道」、「神」、「生」、「明」四属性的重申。说「天地」两个元素的动态,也就是「生」,除表达「道」之外,还能很好的展现「神」、「生」、「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