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尊地卑·「易」、「神」并举三十八

2、「易」、「神」并举。
「生」与「易」内在运行的核心过程同步,所以「生」很容易融入「易」而不违和。
「神」相对独立,无法嵌进「易」的领域,所以《系辞》只能利用对同一个东西的不同表达,来彰显「神」的所在,与「易」共存。
a、《系辞·上》第四章「精气为物,游魂为变,是故知鬼神之情状。……故神无方而易无体。」
「物」与「变」相对,「方以类聚」与「物以群分」相对,再加上「神无方」与「易无体」相对,三者比较,结论跃然纸上:我们这个世界的「物」,同时有一个「方」,与之并行并存。
问题在于,「物」之外,我们真的很难理解,可能还有一个什么样的存在,与之并列。这是一方面。
另一方面,与「物」并存的存在,如果在「易」的体系之内,为什么「易」代表一切,而「卦」就是所有的「物」?除此而外,别无他物。
如果在「易」的体系之外,那么,这个体系是否与「易」的体系同时存在,就像现在流行的所谓「平行世界」?答案在「与天地相似,故不违」里面。
首先,「易」和「神」之所以都与「天地之道」相似,是因为它们都是对「天地之道」的解读。「易」和「神」两个体系,彼此相对,同时并存。
其次,「易」作为「易简之道」的代表,「神」作为「鬼神之道」的代表,虽然同时并存。但是,表达的却是同一个对象。
再次,「物」是「易」的具象化,「方」是「神」的具象化。所以,当围绕「物」来介绍「方」的时候,是以「易」为主,借用「方」来表达「物」的对应存在。
同理,当结合「神」来讨论「物」的时候,是以「神」为中心,借用「物」来表达「神」的对应存在。比如「变」,比如「鬼」,也包括「方」。这个表达相对而言比较困难,是因为在「神」的世界,很难用一个「易」的世界的概念,来描述非「神」。
最后,在「易」的世界,所有关于「神」的描述都只能是想当然。因此,关于「神」,大到「物」的对应,比如「方」,小到「爻」的附加,比如「变」,骨子里都是场合说法。
面对这样特殊的情况,「神无方而易无体」是特别的提示,以此强调:「神」的世界「神」是唯一,如同「易」的世界「易」是唯一。
b、《系辞·上》第五章「阴阳不测之谓神。」
这句话揭示了「神」与「易」相关的两个基本特征:
一是「神」与「易」可以相提并论。
「神」兼具「阴阳」两个元素或者说两种属性的特征于一体。《系辞》的阐述逻辑是:「易」是「易简」两个元素的代表;而「易简」的等价物「阴阳」,与「神」等价;因此,「易」与「神」等价。
二是「神」与「爻」可以相提并论。
《系辞》之所以选择「阴阳」来沟通「神」与「易」,是因为与「神」最相似、最贴近的,首选并非「易」,而是「爻」。